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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男童因"卖不出去"被丢屋檐 4年后亲生母寻子上门

     

       核心提示

      6岁那年,男孩儿黄根被人贩子拐骗带走,辗转几次,最终被丢弃到养父母家屋檐下。

      4年后,她的亲生母亲独自找上门来。

      怀胎十月加6年的养育之恩能抵得过4年的收养之恩吗?这个不是用数字可以说明白的问题,却摆在了10岁的黄根面前。

      凄冷雨夜 夫妻俩收养门外啼哭的男孩

      2008年9月4日的晚上,吉水县正下着一场秋雨。

      屋外“哇哇哇”的啼哭声,把熟睡中的李春华夫妇吵醒了。他们打开房门查看,发现房檐下蹲坐着一个约摸6岁大的男孩。妻子刘倩发现男孩全身都已湿透,她凑上前就把冷得蜷缩成一团的孩子抱进怀里。

      带着孩子进屋后,刘倩马上给孩子洗了个热水澡,换了一身干衣服后便安排孩子睡下了。可是,到了凌晨,刘倩发现孩子竟发起了高烧。夫妻俩精心照顾了一周,男孩脸色才见好,开始断断续续吃些东西了。

      男孩长得很端正也很乖巧,刘倩甚是喜欢。可是,这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?李春华建议先四处打听,看谁家丢失了男孩。找寻了几个月,男孩的亲人毫无音讯。不久后,李春华带男孩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,从那时开始,男孩便成了李春华夫妇的养子。

      “卖不出去” 人贩子将他丢在屋檐

      男孩到底是哪里人,为什么会在李春华家的房檐下呢?

      原来,男孩并非被父母遗弃,而是被人贩子丢弃在李春华家门口。2008年8月,在福建省晋江市务工的余向东和在永丰县家中的温耀祖经电话商议,决定通过“拐卖”男孩圆两人的发财梦。

      经多方打听,温耀祖得知永丰县一乡村中学的教师阮侯勇想要收养一名男孩。两人便商议,由温耀祖带另外两个同伙一道作案。

      9月2日,4人在宁都发现了独自一人玩耍的黄根,余向东拿着糖果引诱,将男孩抱入车中,4人当即驾车返回永丰。

      当晚,黄根被带到了阮侯勇家。可是,黄根哭闹不止,也不吃东西。一天后,阮侯勇的妻子认为黄根实在是与她无缘,便让丈夫把黄根还给余向东。

      带着被归还的黄根,余向东4人又联系到下一个买家,可买主看到黄根年龄偏大,怕带不亲,便放弃了这桩买卖。

      辗转几次,无人“收养”,4人商议后认为黄根卖不出去,又怕闹出人命,便趁着夜色将黄根扔到吉水县一户人家的屋檐下,然后绝尘而去。

      4年之后 孩子生母找上门来

      黄根的失踪,让他亲生父母黄家旭、郭春英的生活完全失去了方向。夫妇俩互相抱怨、争吵,这样的生活持续了3年,到2011年,寻子无果的他们感情也到了尽头,两人便分手各自生活。很快,黄家旭有了新的家庭,郭春英则四处务工维持生计。

      2012年12月14日,余向东等4人拐卖儿童一案正式告破,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余向东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

      在侦查过程中,余向东交代了2008年一起拐卖儿童案,并交代了被丢弃男孩的地点、时间以及男孩的原住地。警方顺藤摸瓜,找到了收养该名男孩的李春华家,询问后发现男孩正是2008年报案的郭春英的儿子——黄根。

      于是,警方通知了黄根的父母孩子的下落。但此时,再婚的黄家旭已不愿领回黄根,生母郭春英在公安的陪同下来到李家寻子。

      “丢的时候孩子已有6岁,他还认得妈妈的,他一看见我,就叫妈妈了。”郭春英说起来悲喜交集。离别4年,母子俩都是一脸的泪水,郭春英一边流泪一边问询儿子这4年的生活。

      跟谁生活? 10岁男孩选择了沉默

      郭春英表示,自己的婚姻因为孩子的丢失也丢失了,她为了寻找孩子,多年也毫无积蓄,她现在惟一的希望,就是儿子黄根能尽快回到自己的身边。

      但是,李春华夫妻认为,他们抚养了黄根4年,说要回去就要回去,他们和孩子心里都接受不了。另外,黄根的亲生父母已经分开,黄根回去也没有完整的家,希望能继续抚养黄根成人。

      “即使孩子真的要回去,作为生母也要给付孩子4年的抚养费给我们。”李春华表示。

      从法律关系上说来,李家与黄根确立了收养关系,收养行为合法有效。现在郭春英希望要回亲生儿子,实际上黄根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就解除了,由此论之,李家人要求郭春英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也在情理之中。

      但是,根据法律规定,养父母虽有权要求生父母支付收养期间的抚养费用,在生父母没有补偿之前,养父母也不能以没有拿到补偿为由留置孩子,因为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,不能针对人身,在本案中,养父母是不能以郭春英未支付抚养费为由对小孩行使留置权。

      当问及仅10岁的黄根时,孩子面对怀胎十月生下自己的生母和对自己有4年收养之恩的养父母选择了沉默。至记者截稿时,孩子仍在养父母家生活,两家还未达成最后协商。(文中人物均属化名)(新法制报 肖春妍 黄文娟 实习 生姚瑶 首席记者 程呈)

    (来源:大江网)